为了给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住宿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现将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公布如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 入住规定
- 凭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手续,留学生应出示《入学通知书》;
- 入学后,应根据房间物品明细表先核对房间物品,如有不符,请及时告知服务人员,同时请您在《物品登记表》上签字;
- 服从安排,按规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换房或强占房间,房屋内空间及设备应与同屋平均或协议使用;
- 合住房间如因一方搬走只剩一人住宿时,在尽量照顾国籍和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公寓有权安排他人合住或进行房间调整,不同意他人合住或不服从房间调整者,需按单人包间交纳住宿费;
- 凡属自然空缺的房间,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安排;
- 宿舍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房间应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私换、私装锁具。
- 收费规定
1.留学生入住时每人需交纳500元人民币押金,待离校时,需结清房费,将钥匙交给公寓管理员并经检查确认公寓物品完好无损后,凭押金收据方可退还押金;押金收据是退还押金的重要凭证,请自行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2.留学生本人需认真填写住宿登记单,住宿费用按照登记单离店日期收取;
3.入住后及时缴纳住宿费,一次性交清按照规定给予一定优惠。过期不交住宿费的同学按照自动退宿处理,并上报学院及相关单位;
4.凡已失去我校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离校并处理好个人物品,逾期学校不再提供留学生宿舍,室内遗留物品,校方有权处理;
5.常住留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如需回国或外出旅游不在公寓住宿达20天以上(含20天)时,如要求保留房间,需交回房间钥匙,并交纳相应的房间管理费。
①房间自保管之日起,请本房间住宿人与公寓服务人员一起清点房间内属于个人物品,并填写登记表,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
②房间自保管之日起,房间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现金、首饰、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如发生丢失公寓概不负责;
③房间自保管之日起,需要保管房间有两人物品同时保管的,请留学生本人包装好属于个人的物品,做好标记,并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④房间自保管之日起,如果两人住宿只有其中一人需保管的,其本人应约好公寓工作人员与其同住学生,做好自己的物品整理并包装好,由公寓工作人员与其同住学生一同签字并确认,方可保管;
⑤房间保管期满时,请到前台办理房间确认手续,由公寓工作人员陪同清点被保管房间物品,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⑥房间自保管之日起,必须付清保管费用;
6.两人以上合住一个房间时,由合租方协商分摊每项费用;
- 注意事项
- 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禁止在公寓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男女同学公共场合文明着装、互相尊重;
- 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 禁止在公寓、房间内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违章电器;
- 禁止在公寓、房间内吸烟,不得随地乱扔烟蒂;
- 禁止在公寓、房间内酗酒和不文明行为;
- 禁止擅自拆卸或改装公寓内的各项设施,如有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 禁止在墙壁上踩踏脚印、乱涂乱写或张贴字画;
- 房间内的家具如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 禁止在窗外摆放物品或向窗外投弃物品;
- 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 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自觉保持和维护公共场所及宿舍环境卫生和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和楼道内堆放垃圾、存放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弃物品处理。
- 其他规定
- 严防火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者均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防盗防窃,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外出及时锁门。保管好钥匙、房卡,如有丢失需及时通知前台,并交纳相关费用;
- 遵守作息制度,公寓大门闭门时间为23:00;
- 所有房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确需住宿者须事先到前台办理手续;本校来访者须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内。晚10:00后,严禁非本楼住宿人员入内;
- 节约用水用电,房间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紧水龙头;
- 房间设施设备如有问题请及时报修;
- 如因暂时回国或外出旅游者请在离开前到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应注明返回日期和联系方式;返校后,应首先凭个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住;
- 学生退宿离校时,本人应将其宿舍清理干净并及时通知当班宿舍管理员清查房间,如发现物品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墙壁上乱写乱画者,应处以罚款或恢复原样,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 尊重工作人员,对各项工作予以配合。对违反本规定的留学生,公寓工作人员视情况有权对其提出劝阻、批评、警告及相应处罚。如因违反住宿管理规定而接到处罚通知单者,请在48小时内到前台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以上各项规定必须认真遵守,在校期间违反三次公寓管理规定,将取消入住公寓资格,所剩房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