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一、 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3-4学年。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
3.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学校对部分专业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可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二、奖学金内容
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有关中国高校。
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有关学校查询。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承担自主招生项目有关中国高校提交申请。
2.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有关高校直接咨询和索取。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高校。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
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800字);
5. 推荐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已获得HSK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七、录取及通知
1.自主招生项目高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录取人选;
2.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6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录取院校,由其转交学生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八、承担高校自主招生奖学金项目院校名单
请登陆http://www.csc.edu.cn/laihu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
九、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 话:0086-10-66093970,66093978
传 真:0086-10-66093915
E-mail:zizhu1@csc.edu.cn zizhu2@csc.edu.cn
网 址: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www.campuschina.org
部 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事务部
地 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 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