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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公派教师储备人选的通知
来源: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发布:2023-05-19 阅读:2699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我校海外孔子学院运行情况及岗位需求,我中心将在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指导下,面向全校范围内开展我校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公派教师储备人选申报工作,拟赴任时间为2025年,每一任期为两年。欢迎我校符合条件并有志于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同志积极报名。

(一)岗位需求

       1.巴西里约热内卢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

       2.毛里塔尼亚努瓦克肖特大学孔子学院

       3.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孔子学院

       上述海外孔子学院拟储备中方院长各1名,公派教师各2名。

(二)报名条件

        中方院长: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3. 年龄不超过56周岁(至2025年1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

       4. 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英语,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5.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2年为一个考核期。任职2年后,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公派教师: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3.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至2025年1月),身心健康。西、葡语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5.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海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中方院长及公派教师在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工作期间,服从我校管理,其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和河北大学《关于加强孔子学院建设的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10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公派教师储备人选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版)发送电子邮件至cic@hbu.edu.cn,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孔院储备人选”。

       地    址: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办公楼206室

       联 系 人:高飞

       联系电话:5079633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五)选拔和派出

       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纳入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储备人才库,后续根据孔子学院工作需要,进行选拔派出工作。

 

 

河北大学孔子学院工作中心

2023年5月19日